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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体多元发展和服务方式创新为重点,推进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0-04-10浏览次数:10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新阶段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的内在要求。在我国人多地少、小规模经营占主体地位的基本国情下,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服务将先进技术、现代理念导入农业产业,是实现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有机衔接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引领小农户走现代化道路的作用,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要求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在农户需求和政策支持下,我国农业社会化快速发展,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大量涌现,大大加快了农产品的优质化、品牌化和绿色化进程,成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力量。但实践中农业社会化服务也面临各类服务发展不均衡、供给和需求不匹配、支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其自身发展和作用的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近期印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 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加快构建立体多元、功能互补、复合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支撑。

一是促进各类服务组织多元化发展。各种服务组织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各自适合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和不同规模的农户。要积极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农业服务领域,竞相发展,发挥各自的功能作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统一经营的功能,为农户提供生产性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利用贴近农户、聚焦产业的优势,向成员提供各类产中作业和产销服务,发挥纽带作用。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和订单方式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发挥产业链的服务带动作用。支持专业服务公司利用其资金、技术和机制优势,为农户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成为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推动供销社利用深耕农村多年形成的农资供销网络,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领域,成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要看到,我国农业产业处在加速变革进程中,服务主体急剧增多,服务内容大幅拓展,不同服务组织的功能作用也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演进。因此要以包容的心态和动态的眼光看待各类服务组织的发展定位,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立体多元、功能互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是加快服务方式和机制创新。一方面要以生产托管服务为重点加快服务方式创新。近年来各地立足于各自产业特点和农户需求,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丰富多样的农业服务方式。尤其是起源于山东的生产托管服务,将耕种管收等生产作业统一托管给服务主体,有效解决了传统小农户技术水平偏低、劳动力不足的难题,成为广受欢迎的服务方式创新。针对当前多数农村地区空心化、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状,要把生产托管作为政策支持重点,引导服务组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不同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为农户提供保姆式、集成式服务,把小农户带入现代化生产轨道上。另一方面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加强联合与合作。随着城乡居民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农业产业链不断拓展,参与服务的主体不断增加,服务内容不断增多,不仅需要服务主体与生产组织合作,也要求各类服务主体协同协作。因此,应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服务主体与服务主体之间,围绕同一产业或同一产品的供应链,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通过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不同方式开展联合与合作,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切实提升产业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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